為確保招生復試程序規范,錄取結果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北京市及中國科學院大學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所實際,特制定本規程。
一、復試原則
嚴格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做到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加強信息公開和過程監管,確保選拔錄取質量。
二、復試分數線
根據《中國科學院大學關于做好2023年秋季入學博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結合本年度招生計劃及考生初試情況,經研究決定,我所2023年招收“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進入復試分數線為:
專業課成績≥75分,且英語考試成績≥60分(英語免考生成績視為≥60分)。
初試成績請考生登錄國科大招生信息網自行查詢。
三、復試安排
1. 復試時間:2023年4月23日 (周日)
2. 復試形式:現場復試
3. 其他:復試具體安排將通過郵件發送至進入復試考生郵箱,請耐心等待,及時查收郵件。
四、復試內容
復試分為綜合素質考核及科研業務能力考核,采用本人匯報+專家組提問形式,對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科研及創新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查。每位考生須準備8分鐘左右的ppt報告,報告后由專家組進行提問(5分鐘左右)。ppt內容應包括: 個人基本情況 、碩士期間學習及科研情況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本人在其中的貢獻點 、對報考專業領域的了解、個人感興趣的研究方向、對博士期間開展研究工作的設想等。
五、體檢
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請考生自行前往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或專業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報告上須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加蓋體檢機構專用章。體檢必須包含以下項目:血常規、尿常規、心電圖、生化五項、胸片、腹部彩超(肝膽脾胰腎)、內科、外科、視力及辨色。
紙質版體檢報告須于2023年5月15日前郵寄至微電子所,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土城西路三號 中科院微電子所 教育處收,聯系電話:010-82995669、010-82995774。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狀況、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生須下載《中科院微電子研究所招收博士研究生政治審查表》(附件2)并填寫個人信息,應屆畢業生由所在高校院系進行審查,非應屆畢業生或境外學歷應屆畢業生生由檔案所在地進行審查。
政審表原件須于2023年5月15日前郵寄至微電子所,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土城西路三號 中科院微電子所 教育處收,聯系電話:010-82995669、010-82995774。
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
七、擬錄取
1.擬錄取總成績由學術審查成績、綜合測試(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得出,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錄取總成績 = 學術審查成績×10%+綜合測試(初試)成績×40%+復試考核成績×50%
其中:復試考核成績包含綜合素質及業務能力 的考核。
綜合測試(初試)成績以專業課考試成績核定,英語考試成績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
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結合導師招生名額,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如報考導師有多名考生通過復試,最多擬錄取2名考生(特殊支持團隊及個人除外);通過復試但未找到導師接收的考生,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經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在官網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名單上報上級招生主管單位。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
(1) 復試不合格者(復試成績低于60分);
(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審)不合格者;
(3) 體檢不合格者;
(4) 在初試或復試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學術不端等行為的考生。
八、公示與爭議解決
考生擬錄取名單于復試工作結束后在我所網站公布,接受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檢查。我所招生專用監督電話為010-82995537。 國科大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8256714。
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持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我所研招辦提出書面復議申請。
九、其他
1.本通知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2.如遇上級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為準。
3. 請考生隨時關注官網相關通知,確保本人手機郵箱暢通,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無法進行復試及擬錄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土城西路3號
郵編:100029
電話:010-82995669、010-82995774、010-82995537
郵箱: yzb@ime.ac.cn
聯系人:李老師、宋老師、崔老師
中國科學院微電子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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